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25日,上海市统计局公布了“长三角居民新生活”专题统计报告。报告显示,在全国几大区域代表城市中,长三角地区居民家庭平均购建房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最高,为12.7%。
该统计报告显示,2004年,长三角地区城市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平均为738元,占总收入的5.1%;今年仅上半年,人均经营净收入已达541元,同比增长45.4%,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2%。
房产投资回报、出租房屋租金成为部分居民家庭提高收入的重要手段。2004年,长三角地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334元,比上年增长49.7%,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3%,其中江苏和浙江省还略高于上海。
2004年,长三角地区居民家庭人均购建房支出达到1961元,比上年增长25.6%,相当于可支配收入的14.8%。
从全国几大区域的代表城市的比较来看,2003年累计至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居民家庭平均购建房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最高,为12.7%;广州、深圳和厦门(南部地区)平均为12%。(刘昕璐、陈文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