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10月26日,在工作中因工伤死亡的中国人王泽来亲属向王泽来生前所在公司日机工业株式会社索赔2000万日元诉讼案达成和解,被告承认公司方面存在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负责人不在现场的过失,并赔偿了原告方所能接受的赔偿金。
王泽来1956年生于中国辽宁省锦州市,1987年与残留妇人之女结婚来日,并于1987年7月在东京的一家日本公司就职,后经历了几次转职。1992年8月,由于他与残留妇人的女儿离婚,东京入管不再批准他的在留资格更新申请。而王泽来父母双亡,中国方面的生活基础也都已移到了日本,因此他没有回国。1995年7月,他带着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到东京入管自首。2000年11月,经法务大臣裁决,入管方面发出了强制送还令,并将他收容。
王泽来在日本一直遵纪守法,并一直有正式的工作,除依法纳税外,还连续交了12年零5个月的养老保险,如果他被送回中国,不仅生活上没有了着落,而且交了十几年的养老保险也都会付之东流,因此他一直要求日本政府考虑他的具体情况,给予他特别在留资格。
2002年10月1日,在市民团体日中友好雄鹰会等各方面人士的帮助下,他终于获得假释,并回到了他原来的工作单位工作。
2003年6月25日上午,他和3个同事一起在葛西临海公园附近的一座大楼检修电梯。王泽来十几年来一直干这个行当,可以说是检修电梯的专家。
他们3个人一个人在电梯上面工作,一个人做其它的工作。王泽来正在电梯底下进行检修工作,电梯平衡锤突然降落,在下面工作的王泽来被重重地压在了底下,运到医院时已经死亡。
事故发生后,劳动评议会东京都本部受王泽来的亲属的委托,向日机工业提出:要承认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并对遗属进行赔偿。但是日机工业方面当时全面否认会社的责任,拒绝向遗属支付赔偿金。为此,王泽来的家属及其日本支持团体在2004年5月10日对王泽来生前工作过的日机工业株式会社进行民事提诉,经过两年多的法庭斗争,被告终于承认公司方面存在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负责人不在现场的过失,并赔偿了原告方所能接受的赔偿金。(记者 张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