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来自贵州的米龙先生本想去世博园游玩,但买了票他却没有进去,原因是他感觉受到了“价格歧视”:“为什么我必须买100元的门票,而云南本地人只需花30元就可以进去?”
7月9日,米龙先生状告云南世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世博集团)及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公司)一案于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据悉,此案系云南省首例因风景区门票而引发的“价格歧视”案。
5月6日上午,米龙独自来到昆明北郊的世博园,见售票窗口标价为每张门票100元,他便掏出100元购买了一张。刚刚接过票时,他却发现旁边有人仅用30元就购买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门票。他询问售票员,得到的答复是:“本省人即持云南身份证的游客可以享受30元一张的门票,外地游客则一律收取100元一张!
他走出售票厅时,发现门口贴着一张公告,上面已经写明本地人可以优惠的售票办法。
5月8日,米龙将一纸诉状递到盘龙区人民法院,将世博集团和世博公司分别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请求判令两家单位在国家级报刊上就此公开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元,退赔多收门票70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及其他相关费用。
“世博”两家公司的代理律师苏建明用“荒唐”一词来形容米龙的行为!案颇媳镜厝30元的优惠价,是因为云南人民在世博会期间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很大贡献,此举出于回馈云南人民的美好愿望,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无可厚非的。而且,类似的做法在全国各大风景名胜区比比皆是。”
原告代理律师段丽云诉称:“世博园作为全国的文明旅游景点,其经营方即两被告的做法显然是对外地游客的严重歧视,侵犯了原告作为一名普通游客的基本权利。因为,原告进入世博园所享受的旅游服务与其他游客并无不同,要求其因此支付高出数倍的门票费用,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种因游客的地域属性而被强加的差价,违反了价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构成‘价格歧视’!
盘龙法院宣布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丁观有 储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