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11日发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查处力度。
方案要求,对房地产交易中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此次整治工作从2006年9月部署安排开始到明年9月结束,经过四个阶段完成。
根据方案,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另外,专项整治也将及时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方案要求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重点查处当前严重影响房价稳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炒楼花、炒楼号,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欺诈;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使房地产交易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新华网/姜雪丽 黄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