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日前表示,当前,中国已建立了比较严格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体系,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很突出,法律惩处机制的作用尚未完全体现。进一步采取对政府实行问责制,落实土地调控政策迫在眉睫。
这位负责人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伴随着固定资产投资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的现象进一步凸显,土地执法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动向。突出表现在:一是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严重,从今年执法检查的初步结果看,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比例仍然居高不下;二是“以租代征”或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名,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问题非常突出;三是虽然地方政府作为违法主体直接违法批占土地问题有所减少,但默许甚至支持违法用地的问题仍大量存在。他认为,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所取得的成绩不能高估,当前的执法形势不容乐观。
这位负责人说,国务院最近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与以往规定相比,有一个最显著的区别是,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即首次明确规定要对政府实行问责制。问责主要是对地方政府负责人的违法违规领导责任进行追究,对地方政府责任人问责主要有三类情形,即: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该负责人表示,问责制的推行意义重大,但问责制的合理构建更为关键。为此,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正在着手完善土地违法违规领导责任追究办法。该项工作目前已经启动,国土资源部执法局正配合监察部对《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重点是增加领导责任问责的相关内容,力争年内完成。(陆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