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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为何被取缔--“法轮功”问题述评之三
中新社记者 张雷 七月二十二日,中国政府在中央电视台布发重要新闻,向公众宣示在全国范围内取缔“法轮功”组织的决心。这 在观察家们看来,既有些突然,又并不感到意外。 “法轮功”之所以会被政府取缔不仅有其必然性,也是由“法轮功”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棗在当代中国社会,具 有邪教性质的“法轮功”组织出现之后一时得以蔓延,最后还是不可避免地要走向灭亡: 首先是因为“法轮功”的反科学性质,违背现代社会讲科学的主流价值观念。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宣扬的“理 论”很早就被识破,人们发现它是与整个中国现代社会主流思潮相违背的反科学论调,这些言论并与普通的封建迷信相混杂, 给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体系带来许多不利的复杂影响。 早在一九九六年底,中国官方的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国家新闻出版署就曾宣布查封《转法轮》及其相关书籍,缘由 是该书“存在严重的封建思想和反科学倾向”。 历史发展表明,每当社会处于重大转折关头,思想领域的矛盾和斗争往往是激烈的。因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 深刻认识当今时代的复杂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取缔“法轮功”组织,。这是必然的。 其次是“法轮功”的反社会性质。李洪志宣扬的“末世论”和“业力论”不仅干扰人心、造谣惑众,还一方面制 造恐慌,神化自己,以骗人的把戏愚弄群众,人们一旦受到这种歪理邪说蛊惑,极易走火入魔,成为李洪志达到险恶用心的工 具和牺牲品。 历史学者证实,“法轮功”与明清时期的一些邪教有明显的相似之处,虽然不是什么新玩意,但却是中国几千年 封建迷信等糟粕的当代表现。若不加以控制,其对社会稳定的威胁将与日俱增。 据统计,目前已有七百四十三人因练习“法轮功”而死亡棗应当看到,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政府会容忍这样的 非法组织危害国家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是“法轮功”的反政府性质。最近一年来,“法轮功”信徒在全国多个城市非法聚集和围攻政府和新闻媒体 等机构超过三百次之多,直到今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轮功”练功者围攻中南海,使事件的影响扩大化,政治风险因素不断加大 。 事实表明,非法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在全国设立了三十九个“法轮功”辅导总站、一千九百个辅导站和两万 八千个练功点,所有这些组织的行动都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研究会”的指使。表明这一非法组织不仅有高度的组织性、严 密的纲领性、一定的群众性的特点,而且已经正在挑战中共的领导地位。 李洪志宣称他能解决所有政府解决不了的社会问题,那么任何政府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他主张不要政府、不要法 制,只要“法轮功”及其组织系统的威权主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将破坏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基础,进而 把矛头直接针对政府,引起社会动荡和不稳定。这显然是国家和人民所不能接受的。 观察家们注意到:今天在中国,无论是各级官员还是普通民众,包括许许多多“法轮功”练习者,人们都不断地 通过对事实的省思深刻地体认到:取缔“法轮功”组织,乃是新中国五十年来又再除掉一大社会隐患的大幸事。(中新社北京 八月六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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